近日(10月底),湖北,江西等多地陆续落地全国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药品涉及内科、骨伤科、眼科、肿瘤、心血管系统以及妇科用药6个治疗领域的多种临床常用中成药,68个中选代表品平均降幅49%,患者药费负担进一步减轻。
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目前,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釜底抽薪”压缩“带金销售”空间,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不仅成为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有力举措,而且也让临床使用药品、耗材的质量也得到稳定提升,临床服务需求充分释放。
从药品到耗材,从国家到地方,我国正在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扩面提质,真正让降价成效惠及广大患者。
药品集采:八批次333种药品 群众用药负担显著降低
随着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今年7月份在全国落地实施,国家集采药品数累计已达到333种,平均降幅超50%。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也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根据联采办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第九批集采将于11月6日在上海市奉贤区开标,涉及42个品种,涵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胃肠道疾病、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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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预计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高值耗材集采:一品一策、每年一批 平均降价超过80%
随着我国高耗耗材的带量采购顶层设计架构明晰,已逐渐形成对高值医用耗材采用“一品一策”的采购思路,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采,并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目前已先后开展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集采后相关产品平均降价超过80%。第一批为2020年开展的冠脉支架集采,支架价格从均价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与2019年相比平均降价93%;第二批为2021年开展的人工关节的集采,人工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约7000元,人工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约5000元;第三批为2022年开展的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平均降价84%,预计每年节约费用260亿元。
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也正在推进中,采购公告已于9月发布,明确了采购范围和采购规则。此次采购产品为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这也意味着在人工关节、脊柱集采之后,骨科高值耗材领域基本实现集采全覆盖。
此外,指导部分省份牵头开展国家集采之外的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如今年1月,四川省牵头开展口腔种植体集采,平均中选产品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数采购价相比降幅55%。同时,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今年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品,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重点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降价格、提质量、促创新 集采成效正在不断显现
首先,群众用药负担显著降低。通过集采,我国药价持续上涨趋势得到扭转。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相关测算数据,2022年与2018年相比,我国药品采购价格指数下降19%。同时,群众反映强烈的心脏内科和骨科的主要耗材,也已纳入集采,中选产品价格下降幅度比较大,患者负担明显下降。
第二,群众用药质量明显提升。通过价格下降,有效提升了一批高质量药品耗材的可及性。比如,集采药品中,患者使用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这些高质量的药品比例由集采前的50%提高到90%以上。在近日国家医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仿制药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结果”相关情况,也明确了“集采中选仿制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相当”这一研究结论。又比如,冠脉支架集采后,材质性能更好的铬合金支架使用比例由60%上升到90%以上,原先占据市场较大份额但性能一般的不锈钢支架逐步退出市场。
第三,医药行业发展更健康更可持续。集采引导药品企业从过去的“拼渠道、拼销售”,转到目前的“拼质量、拼价格”,企业以质量谋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在集采的推动下,2018年以来,我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累计数量,由不足200种快速上升到目前的超过3000种,高质量药品正逐步占据临床用药主流。同时,医药企业创新动力日趋强劲,A股市值前10名药企中,2022年的总研发投入是2018年的2.48倍。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